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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社区看病至少能省15%

发布时间:2007-4-25 被阅览数: 次 来源:扬子晚报

   三年之内,南京社区居民到社区服务机构就诊比例要占到本地区门诊总数的60%以上,至少一半以上的社区居民在社区医院拥有自己的健康档案——昨天,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政策,社区医院将被政府重点关照,加快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半数居民拥有健康档案

  新出台的《意见》排出了从今年到2010年之间,南京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蓝图。根据该项政策,南京老百姓的就医方式将更加便捷,一半以上的社区居民会拥有自己的健康档案,享受到跟踪式的医疗关怀,相关主管部门还将引导和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中型医院、专科医院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大中型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等服务。

  干满一年才可评“专家”

  在新建或改扩建居民住宅区时,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面积15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相应的区政府与街道负责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无偿提供业务用房。

  社区医院往往给人的感觉总是规模小,医生医术水平受到一定局限,然而根据《意见》,社区医院将严格实施专业医护人员的配置比例:每万人至少配备2-3名全科医生,2-3名社区护士,1名公共卫生医师。与此同时,实施与大中型医院的人才交流机制也将进一步增强社区医院的竞争力。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每5年至少有一次到大中型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进修学习,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到国外学习深造,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另外,还将实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社区服务一年的规定,到2010年,基本形成以全科医生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社区医院要纳入医保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住院、门急诊、家庭病床以及慢性病将被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据悉,劳动保障部门将修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参保人员将实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据悉,在社区医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自付比例应分别比二、三级医院低15%、25%以上,从政策上引导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格局。

  本报记者 陈 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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